沒有耕作的農地如何免徵土地增值稅
-
商品資訊
案由:
委託人劉先生今年67歲,在民國71年繼承老家彰化一筆土地。
但劉先生另有自己的事業,該筆土地均未作任何使用,也從未理使用過。
現因劉先生已步入高齡,且膝下無子,近期已透過仲介找到買家,想將賣土地的現金為自己未來作規劃,間接找到了本事務所。
且由本務所林代書與仲介及劉先生了解詳情,並開始著手查詢相關資訊,發現該筆土地增值稅竟高達85萬,仲介表示該土地上已雜草叢生許久未作使用。
林代書向管轄公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確認該土地是農業區後,即告知劉先生土地只要經過整理重新使用就可以利用農地農用免徵土地增值稅之方式省下這筆土地增值稅。
最後林代書為劉先生取得農地農用免稅證明書後,完成過戶流程,為劉先生省下幾十萬的土地增值稅,買方也順利取得土地所有權。
辦理成果:
雖然劉先生的土地現況沒有做任何使用,但只需要將農地恢
-
商品Q&A